今天我们来聊聊,马来西亚地契种类与州政府的限制

"在大马,无论是外侨还是游客,都是备受欢迎的。如今大马政府也鼓励外国人在大马置产,将大马作为他们第二家园,不论是长期定居、退休或投资。
外国人在马来西亚购买房屋之前,购屋者必须关注在大马各州属最低的要求以及地契(Property Title)的分别。"
马来西亚目前房地产业的地契基本上分为3种,分别是永久地契 (Freehold), 有效年限地契 (Leasehold) 以及马来人或土著保留地契 (Malay and/or Bumiputra Reserve)。以下就分析这3大种类的分别。
A
永久地契 (Freehold)
永久地契的房地产让我们享受终身拥有权,直到我们把它卖掉为止。房地产易手后,买主将继承同样的拥有权。
所谓的永久地契,就是指这类型的房地产100%属于屋主,并永远持有该产业的拥有权。这也意味着屋主可以将房产传给自己的孩子或是指定的人。
永久地契的另一个好处是,当屋主想要把产业转让或卖给其他人时,屋主不需要向州政府或中央政府索取同意书 (Consent) ,这样就能省下一笔费用和时间,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。
不过,若政府需要用到屋主的产业土地或部分土地,用于兴建高速公路或其他发展计划时,政府根据马来西亚法律还是有权征收房地产或土地,并按市价付给你一笔赔偿。
有效年限地契/租赁地契 (Leasehold)
这种地契只让我们拥有该房地产一段时期,通常租赁长达99年。如果是购买二手物业,那么地契上的有效年限会更少。比如某物业20年前的期限是99年,但是我们在今年买下的话,那么所剩的期限就是79年。
无论如何,当租赁剩下20年或更短的时间就将届满之前,你可以申请延长。你需要到相关土地局 (Land Office) 提交延长租约的申请,并缴付所需费用。
马来人或土著保留地契
在马来西亚,部分土地是属于马来人或土著保留地契,一般在一个屋业发展中占30%。由于这个地契是保留给土著的,所以转换的机会不多,需要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才会考虑转让给非土著。除非发展商可以证明屋业卖不出及符合一定的条件,才会开放出售。非马来人或土著是不能购买或拥有有关的保留地。
B
此外,还有另外三种类别的地契:
●总地契 (Master Title)
当发展商得到准证可发展一片土地时,土地局就会颁发一张属于整个发展计划的总地契(Master Title) 给发展商。所以当发展商购买土地建房子时,在总地契下,发展商就是土地持有人,所有买卖需要经过发展商批准和记录。之后,发展商会申请个别地契,把房屋持有人转为土地持有人(pemilik tanah)。
●所有土地住宅已经发出的个别地契
当发展工程结束后,房屋个别单位将会移交给产业购买者。与此同时,发展商也会开始向土地局申请个别地契。而所有土地住宅建筑 (Land property), 如: 排屋、别墅等在同一个土地上只有单一屋主的个别地契(Individual Title) , 而屋主便是土地持有人。
●所有公寓已经发出的分层地契
所有共管产业 (Sub-divided property) ,如公寓、高级公寓、围篱住宅等,两个(或以上)不同的屋主在同一个土地上的个别地契,就是 Strata Title。同样的,屋主也就是土地持有人。
与 Individual Title 相比,Strata Title 却需要很长的时间才可以申请到,甚至一些超过10年的公寓都还没拥有Strata Title。一旦屋主取得 Strata Title 后,就不需要向发展商申请同意书 (consent),可以直接转卖产业给其他人。
C
此外,外国人可以坐拥什么样的房地产?
只要符合最低标准,外国人是可以随心所欲在大马置产,甚至是100%全资买屋,在法律下,外国人可以购买任何类型房屋,除了:
不能购买低于州政府所限定的房产最低价格
地方政府所划拨的中低价住宅
马来保留地上所建起的建筑物
地方政府在规定任何发展项目下所规定的土著保留单位
而马来西亚主要州属对购买房屋类型的限制也不同:
A)雪兰莪
住宅单位(只能是Strata Title而已)
商业单位
工业单位和土地
B)吉隆坡
住宅单位(Individual Title 以及 Strata Title)
商业单位
工业单位和土地
农业用途土地
C)新山
住宅单位
商业单位
工业单位(没有限购数量,但需要符合限定条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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